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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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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4-25 10:26作者:黑龙江会计来源: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7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需求,制定了《黑龙江省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现予以印发,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行业非执业会员结合自身需要,参加相应培训,确保顺完成利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

附件: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本页无正文)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胜任能力指南》(会协[2022]48号),切实做好2023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7号)通知要求,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

一、总体思路坚持中注协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的系统观念,坚持"五个围绕",即,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国财政年度工作重点安排、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以及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能力水平,紧扣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分类别、分重点地推进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会计师事务所助理人员(以下简称"助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行业高端人才、行业党务工作者和代表人士等人才的教育培训。结合《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实现我省行业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行业诚信水平和审计质量的提升提供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支持。

二、主要任务

2023年,我省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课程设计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思想政治方面,严格落实思政课程比重不低于10%的要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解读作为必修课。

二是职业道德方面,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课程设计包括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解读,职业道德(包括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防范,商业伦理等。

三是会计审计准则实施方面,课程设计重点突出新准则解读和已实施准则的精细化讲解,包括审计准则第5101号、第5102号、第1211号、第1321号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解读等。

四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方面,课程设计重点围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建设,包括质量管理准则解读、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执业质量提升、防范化解审计风险、审计作业和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及推广应用等。

五是重点业务和领域方面,课程设计重点围绕年报审计的重点难点,包括商誉审计、收入审计、金融工具审计、 IT 审计、资产减值审计、在建工程审计、货币资金审计,以及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企业合并,以及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外贸业务、境外业务、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科技、教育、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

六是其他重点内容,包括各项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领导力提升、心理健康、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其他重点任务等。

省注协将综合运用网络、委托培养、业务研讨、事务所自主培训等培训形式,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计划组织执业会员培训班9期,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班1期,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暨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绩效评价专题培训班1期,税务专题培训班1期,司法鉴证业务专题培训班1期,财务舞弊与风险防控专题培训班1期,青年骨干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1期,网络点播培训2期(具体安排参见附件)。

(二)计划组织执业会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线直播培训班5期(具体安排参见附件)。

(三)计划组织执业会员开展沙龙交流1-2期(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四)计划组织非执业会员网络点播培训班1期。

(五)注册会计师面授可以参加中注协远程直播培训及研讨班、省注协自办班,鼓励符合条件的事务所开展会员自主培训。省注协采取"远程+面授"的形式,并按照中注协的安排积极推荐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

(六)根据我省实际,目前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继续教育主要仍以参加面授和网络在线学习为主。

(七)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为指导,将行业相关继续教育制度落实到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投培训,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面授培训,经中注协批准可由网络录播培训代替。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多种形式取得,如发表论文、主题报告、授课、参加研讨、检查等,每年最多可确认24个学时(详情查看《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八)培训计划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终以具体的培训班通知为准。

四、实施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的安排好会员参加培训和学习。由于培训形式多样化,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继续教育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联络、协调和监督责任,有序组织开展本单位执业会员的学习和培训。

(二)各注册会计师既要保证完成学时,又要保证学习质量,妥善处理好业务与学习的关系,并根据自身情况与个人能力,科学选择学时取得形式和参加培训班次,保证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学时达标,质量达标。

(三)参加中注协、省注协各期远程视频培训班、面授班的学员,请按照每次通知要求及时报名,提前做好准备参加培训班的工作安排。直接参加中注协其他培训班、研讨班的(详见中注协网站培训计划),在报中注协、国家会计学院的同时报省注协备案,以免学时无法确认。

(四)2022年度由外省转入的注册会计师,请及时将外省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原件报送省注协培训部,以便核实和录入。

(五)2022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请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以便尽早通过年检。

(六)开展自主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通过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报备培训相关材料和数据,包括:本所继续教育办法、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年度培训总结等。省注协将对开展自主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批准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的事务所,撤销其自行办班资格。


附件:

1.2023年度省注协培训班班次安排

2.2023年度中注协在线直播培训班班次安排注协培训班班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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