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会
2023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的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黑龙江视察,为龙江振兴发展明确了战略定位,擘画了宏伟蓝图,注入了强大动力。黑龙江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工作部署,坚决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六型财政”建设,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精准发力支持建设“六个龙江”、推动“八个振兴”,为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力以赴扛牢“首要担当”,助力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
始终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首位,用好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和省级安排资金,推动全省粮食生产“二十连丰”、乡村振兴持续深化。
一是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868.6万亩、治理黑土区侵蚀沟9000条、补贴耕地轮作2616万亩;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等惠农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在全国首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全部产粮大县;积极应对局地洪涝灾害,补助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一喷多促”作业,全力打造更加稳固、可靠、坚实、安全的“大粮仓”。
二是大力扶持“四个农业”。支持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助力扩大“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品牌影响力。创新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扶持壮大玉米、大豆等5个重点产业和食用菌、预制菜等7个特色产业。持续助力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累计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农业产业强镇69个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6个。
三是加力推动农村现代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现“七连增”,连续5年在国家绩效评价中获评“A”等次,助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始终动态清零、脱贫人口人均收入稳步增长。扎实开展海伦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两类国家级试点试验,努力蹚出乡村振兴新路子。
早出快落财政“政策礼包”,力促全省经济回升向好
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推动黑龙江省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条政策措施发挥效用,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一是综合施策稳企惠企。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60亿元,三轮“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投放贷款467亿元、惠及企业近2万户,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318.2亿元、占全部采购份额的89.1%,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靠前发力扩大内需。省级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有力推动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完善落实促消费财税政策,推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引导开展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500余场,力促全省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1%、各月累计增速均高于全国。
三是持续发力扶持文旅产业。兑现落实创意设计、冰雪经济、文旅招商引资等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夏季避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强化全域全季旅游资源宣传推广,助力全省冰雪旅游火爆“出圈”,全年接待游客数量、旅游收入分别增长85.1%和213.8%,生动诠释了“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集中体现了龙江振兴发展的新局面新气象。
用好用足财政扶持政策,持续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善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持续赋能产业振兴。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产业领域政策和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全力筹集资金保障“4567”现代产业扶持政策兑现。省征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入驻金融机构26家,吸引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助力产业升级。
二是持续赋能创新驱动。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连续3年增长20%,支持实施基础研究、重点研发和“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868个;助力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净增高新技术企业825家。全力保障实施“头雁”“春雁”“龙江学者”等计划,助力“龙江人才振兴60条”政策效应持续释放。
三是持续赋能对外开放。落实“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实施方案,促进对俄进出口总额增长13.5%,其中,对俄出口增长67.1%。创新招商办展支持政策,助力“百千亿”特色园区提升承载功能,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4个百分点。
用心用情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人民群众过好日子,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一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创有调查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多措并举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三是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力支持1156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144所县域薄弱普通高中扩容改造,持续推动高职院校“双高”、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推动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支持成功申办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
四是助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筹集管理,支持发放租赁补贴17.7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490套,开工改造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36.8万户(套)。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实施燃气、供热、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583个。协同推进全省减污、降碳、扩绿工作,全力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五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化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资金保障,支持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快速筹集下达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助力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温暖过冬。
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活力、向管理要效率效益,努力练好做好财政工作的内功,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制定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力促权责配置更加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创新建立政府债券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切实提高债券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建成财政运行统计监测平台,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各级次、全流程业务贯通,覆盖省市县三级预算单位2万余家,数据质量在财政部考核中居于前列。
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关于强化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导意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省级项目支出、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经济发展、农业、社保等领域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1443.1亿元,细化结果运用建议320余条,优化调整资金额度55.8亿元,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
三是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制定落实《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129个责任单位、8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扎实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修改、废止财政管理制度152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四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全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细化落实化债措施,统筹使用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省到期政府性债务全部按期足额偿还。落实“三保”支出兜底保障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对市县财力性补助同比增长16.9%,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2024年,黑龙江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工作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科学配置财政资金,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